为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院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就遴选律师事务所提供医疗卫生事务和常规经营管理事务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服务范围、期限
(一)服务范围:
1、为本单位制定规章制度、重大决策行为、具体民商事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或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为涉及本单位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本单位的重大案件、事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3、对药品、设备、后勤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等各类采购活动中的招标文件、合同的法律咨询、审
查、商务谈判及各类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纠纷进行
跟踪式法律服务;
4、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商事合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本单位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5、经指派,以本单位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参与司法鉴定听证会。
6、出席本单位召集的需要法律顾问参加的会议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7、受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期满后,视其服务能力与质量可续签合同壹年,续签最多不得超过三年。合同期内,若服务方不能满足院方需求,院方保留解除服务合同,并重新遴选服务律所的权利。
(三)服务报价:
法律顾问服务费按照每年费用报价
二、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洛阳市,成立10年以上,注册律师30人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注册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律师事务所担任过1家及以上三级医疗机构法律顾问,具有为医疗机构服务的丰富经验;
4、服务律师应有8年及以上执业年限,并具有3年以上医疗法律服务经验,需固定3人及以上的律师团队提供服务;
4、服务律师要求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
6、如参选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并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遴选。
三、参选文件要求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律所简介及拟服务律师简介
4、拟服务律师律师执照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为其它医疗机构服务的合同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 6 月18日~6 月2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9-63530571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