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龙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
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龙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龙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和部分专项资金。
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本次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医院整套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验收(洛阳市环保局),(按500张床位计算)。
(2)工期要求:20天。
(3)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品,必须符合中国政府现行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整套污水处理设备保质期8-10年。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元以上,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二氧化氯发生器必须具备卫生部批文和省卫生厅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5.招标文件的组成
(1)整体设备分项报价及总价;
(2)土建安装价格;
(3)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4)保修期;
(5)保质期;
(6)工期;
(7)通过洛阳市环保局验收的承诺;
(8)合同条款及格式。
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5000元。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7.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派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密封完好;
(5)按照先投后开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结束。
8.开标地点: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议室
9.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0.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1.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2.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洛阳市第一人民人民医院洛龙医院
2013-5-4